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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日制翻译硕士(MTI)英汉笔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的第一批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高级翻译人才的培养方面为国家曾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北京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使其掌握扎实的双语转换与语言技术实用能力,获得丰富的语言服务管理经验,成为符合国家翻译专业资格认证标准,符合语言服务行业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语言服务管理专才。

北京大学将于2014面向全国招收30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英汉笔译(语言服务管理)研究生(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20人)。学习年限为两年(含专业实习)。

 

一、推荐免试生

本专业将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规定,申请攻读翻译硕士英汉笔译专业学位。

我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9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20131010-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 初试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11翻译硕士英语

357英语翻译基础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关于考试科目:北京大学翻译硕士英汉笔译(语言服务管理)专业的“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分基础知识(100分)和专业知识(50分)两部分,共计150分。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翻译能力及专业准备,面试时的工作语言为英语)。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己专业潜能的相关材料。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成绩及格者,北京大学将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个部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三、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英汉笔译(语言服务管理)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培养方案和其他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翻译及项目研究报告

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五、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翻译及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毕业答辩者,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学费总额拟定为8万元。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前分别交纳4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不能办理入学或注册手续。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

 

七、住宿

翻译硕士研究生住宿及费用自理。

 

八、户口、档案和就业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

 

九、违纪处罚

考生如申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北京大学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招生咨询

考生可按照下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北京大学MTI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767669

 网址:http://mti.sfl.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